合同内容(设备名称): 智能交通电子提示和超速抓拍系统购置与安装
数量: 一套
交货地点、时间:广州市内买方指定地点,交货时间在(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)
供货范围:(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的货物清单,如有单项价格则必须列明)
合同总价(人民币): 肆拾捌萬玖仟壹佰捌拾 元整( ¥489,180.00 )
货物总价是包括了本合同所有货物和随机附件的制造或采购、包装、税费、运输、保险以及技术服务(包括技术资料、图纸的提供)以及有关安装、培训、调试、验收、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。
本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。